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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斥郭榮鏗拉布攬炒 害社會害市民

大公文匯全媒體 香港连线 2020-09-04

【4·22香港連線】大公報記者文軒報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會)在公民黨郭榮鏗等人的惡意「拉布」下,停擺六個多月。國務院港澳辦昨表示,郭榮鏗等人企圖癱瘓立法會,把事關香港每一位市民切身利益的大量法案議案統統擱置,已直接妨礙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有效運作,衝擊憲制秩序,有關行為蓄意違背誓言、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鐵證如山。港澳辦指出,郭榮鏗之流反對中央依法行使對香港的管治權,卻歡迎外部勢力的非法干預,企圖把香港變成獨立或者半獨立的政治實體,純屬痴心妄想,「郭榮鏗等人該醒醒了」!


內會在公民黨郭榮鏗等人的惡意「拉布」下,停擺六個多月(香港文匯報資料圖)


自去年十月起,郭榮鏗作為內會主持,配合其他反對派議員惡意「拉布」,導致原本十幾分鐘就可以完成的內會主席選舉,延耗了六個月、15次會議仍未完成,直接導致多達14條法案不能及時審議,超過80條附屬法例在限期屆滿前未能得到處理,一些本可惠及納稅人、殘障人士及與房屋供應、公眾健康保障等民生息息相關的法案未能及時通過。郭榮鏗對此公然宣稱,目的是為了阻止國歌法等法案的通過。

  

港澳辦新聞發言人指出,國歌是國家的象徵,盡快完成該法的本地立法工作是香港特區立法機關應盡的憲制責任。「我們不禁要問:郭議員為何如此敵視國歌法,反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使用國家象徵?他是真認同『一國』原則嗎?是真擁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嗎?」

  

鐵證如山須負法律責任

  

對於立法會議員就任時,須宣誓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區服務,發言人表示,郭榮鏗夥同反對派議員擅自安排會前默哀儀式,再三糾纏於與選舉內會主席無關的無聊瑣事,反而把事關香港每一位市民切身利益的大量法案議案統統擱置,這是盡忠職守、為香港特區服務的應有表現嗎?上述種種行為蓄意違背誓言、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可謂事實清楚,鐵證如山。《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任何人作出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的誓言,已在任的人士必須離任。這些規定明白無誤地表明,立法會議員如果違反誓言,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關於近日反對派聲稱,中聯辦受基本法第22條規限,不能「干預」香港特區自行管理的事務,發言人直指,這種看法沒有充分考慮到香港中聯辦的特殊性,是不準確的。儘管基本法沒有對中聯辦的設置和法律地位予以明文規定,但無論是之前的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還是更名後的中聯辦,都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代表中央處理香港有關事務,完全有權力、有責任對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正確實施、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體利益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

  

「郭榮鏗 醒醒吧!」

  

發言人強調,中央授予特區高度自治權,並不意味着中央沒有或放棄監督權。對於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中央一般不會過問。但是,如果出現嚴重影響「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全面準確實施的情況,出現損害國家和香港根本利益的情況,中央就必須過問,包括適時表明立場和態度,並依法加以糾正。

  

郭榮鏗等人惡意造成內委會停擺,企圖癱瘓立法會,這已直接妨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有效運作,衝擊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中央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對此發出嚴正警告,正是中央政府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具體體現,是撥亂反正,理所當然。


  

發言人指出,在香港,每當中央依法行使權力時,總有一些人鼓噪「中央干預香港自治事務」,但黎智英公然叫囂「為美國而戰」、黃之鋒一夥乞求美國制裁香港官員、郭榮鏗和李柱銘等到美國去乞求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干預香港事務,這些人卻不出來反對。「由此可見郭榮鏗以及郭榮鏗之流的政治本性,他們反對的是中央依法行使對香港的管治權,歡迎的是外部勢力的非法干預!他們企圖用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來排斥中央的全面管治權,進而把高度自治變質成為完全自治,把香港變成獨立或者半獨立的政治實體。這純屬痴心妄想!」

  

郭榮鏗(左二)與陳方安生(左三)連續兩年赴美唱衰香港,右三為美眾院民主黨領袖佩洛西(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發言人強調,中央有足夠的誠意和信心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同時也有足夠的決心和力量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港澳辦:堅決支持警方拘黎智英等15人


警方日前依法拘捕黎智英、李柱銘等15人,卻引來外部勢力的說三道四,港澳辦昨表示,堅決支持警方有關執法行動,對外部勢力公然為涉案人士開脫罪責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譴責美英助開脫罪責
  
港澳辦新聞發言人表示,警方依法拘捕15名犯罪嫌疑人,是維護香港法治、秩序和社會正義的正常執法行動。美英政府和一些政客對此異常關注,將這些人組織、策劃、參與「非法集會」美化成行使言論集會自由的民主行動,完全無視有關非法集會遊行演化為極端暴力活動的客觀事實,公然為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開脫罪責,卻將警方的正當執法行為污衊為「政治化執法」,甚至公然要求警方撤銷有關控罪,並藉口《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向香港警方和司法機關進行政治施壓。


這是對香港人權和法治的肆意踐踏,是對香港特區司法獨立和高度自治權的公然干預,是對我國內政和主權的粗暴干涉,也再次暴露了美英勢力為香港一些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的政治圖謀。
  
發言人指出,香港是中國的香港。對於中央關於香港事務的評論,香港一些反對派和激進分子動輒詆毀為「中央干預香港高度自治」,卻對外部勢力針對香港內部事務包括警方和律政司執法、法院判決的干預舉動熟視無睹,安之若素,甚至主動乞求外國啟動對港制裁,「如此是非顛倒、『雙重標準』,豈非咄咄怪事!」發言人強調,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違法者必須依法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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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記者文軒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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